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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主任黄友定应邀为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法治讲堂” 带来《民法典与市场监督工作》专题讲座


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布三周年之际,为进一步深化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强化法治教育,提升全局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2023年5月29日下午,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市场监管法治讲堂”。讲堂第一期邀请了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黄友定主任,给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带来《民法典与市场监督工作》专题讲座。

培训由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赵剑萍主持,市局局领导、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及业务骨干近100人参加了培训。

在讲座中,黄主任结合自身丰富的民事、刑事办案经历,以《民法典》各编的亮点为切入点,从民法典简介、总则编、物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编等讲解了《民法典》中譬如公平原则、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居住权的相关规定、自助行为的界限、离婚冷静期、遗嘱的优先效力、高空抛物等新增与变化。又针对授课群体为市场监督管理局骨干的特殊性,结合市场监管职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案例重点讲解了物权编、合同编等内容,以及一些重要条文的法律适用和注意事项,帮助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实践中能快速找准法律依据,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本次讲座得到了参训人员的一致称赞,精彩的讲述多次被现场的掌声打断。大家纷纷表示黄主任以结合自身办案经历的方式解读民法典,案例详实、深入浅出、浅显易懂,所讲授的法律知识会给自己进行市场监管工作时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参考价值。讲座后,黄主任与大家互留联系方式,方便解答参训人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与纠纷。

此次培训,市场监督管理局骨干成员们纷纷表示,黄主任的讲解通俗易懂、针对性强,经过培训受益良多,会将学到的知识用于实践,履职尽责,继续担负起市场监督管理、维护一方市场稳定的重任。今后,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也将以多样化的普法宣讲形式,传播民法典,让民法典走到每个人身边,走进每个人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