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为帮助相关部门员工深入理解新公司法公司治理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合规管理能力,于2025 年4月 21日邀请我所高级合伙人蒋森林律师开展《新公司法公司治理制度》专题培训。 蒋律师以新公司法修订的背景为切入点,阐述了我国公司治理中的根本问题,是法律设计和现实运行的严重脱节,法定主体、权利分配等方面均存在此类问题。蒋律师指出,新公司法在公司治理制度方面进行了诸多调整和完善,为公司的规范运营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培训过程中,蒋森林律师围绕 “监事会设置的自主选择”“股东知情权与查账权”“控股股东的法律规制”“国家出资公司的特别规定”等议题逐步展开。结合国家出资公司的特点,分析了新公司法放松管制,加强公司自治方面的调整,以赋予公司灵活应对不同治理需求和市场环境变化的能力;同时加强对控股股东进行法律规制,对其特殊权利义务和责任作出合理规定。 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包括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大家纷纷表示,蒋律师的讲解深入浅出,紧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既有理论分析又有实践案例,对准确把握新公司法公司治理制度的核心要点、做好日常工作具有重要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