竭诚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捍卫您的权力 保护您的利益

招募公告|镇江建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27日作出(2022)苏1112破申1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镇江建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民置业)破产清算案,并于2022年2月23日作出(2022)苏1112破1号决定,指定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2022年6月20日,在丹徒法院召开了建民置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盘活债务人资产,提升债务人财产的市场价值,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破产案件进展合理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

(二)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

(三)本招募公告的编制目的是让意向投资人对建民置业情况有所了解,管理人提供的资料未必完整描述建民置业资产的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也不代表管理人的确认或承诺。

(四)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破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投资人在提供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本次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程序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五)本次招募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仅作为参考资料适用。

二、建民置业基本情况

(一) 工商登记情况

1.公司名称:镇江建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12-17

3.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11125668573963

4.法定代表人:谢建民

5.注册资本:2060万元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注册地址: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中天路168号龙湾华府21号楼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按资质证书经营);房地产投资;投资咨询(不得包含证券、期货、金融类业务咨询);物业管理;装潢工程施工(按资质证书经营);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主要资产情况

建民置业开发建设的龙湾华府项目占地70893平方米(约106.34亩),规划建设面积127576平方米。主要包括住宅面积107283平方米,商业面积19233平方米,社区和物业用房1060平方米。目前剩余未开发土地面积31029.9平方米(约46.54亩),剩余可建面积65982平方米。             

640.jpg

项目规划建设楼盘30幢,其中住宅25幢,包括多层18幢,小高层3幢,高层4幢。多层部分1、2、3幢、7、8、9、10、11幢,合计8幢住宅已经办证;5幢、6幢、12幢、13幢、17、18、19幢、22幢、23幢,合计9幢住宅主体已经竣工,水电、门窗及其余配套工程未完工。多层4幢完成桩基施工及土方开挖工作。3幢小高层和4幢高层均未动工。

商业楼盘规划建设5幢,实际建成4幢,分别为20幢、21幢、24幢、25幢;30幢未动工。建成的4幢商业楼盘未办理首次登记,但商铺绝大部分已出租营业。

(三) 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26日,管理人共接受债权申报户数为184户,申报债权总金额为人民币763200950.98元。其中,申报优先权的债权22户,申报债权金额为人民币567176269.93元;申报普通债权的162户,申报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96024681.05元。另有35户申报了购房人优先权。

管理人经审查确认(含核减后确认)106户,核定金额为126086304.94元;暂缓确认47户,债权金额为502556239.36元,主要原因为工程款未结算、审计(审核),需进一步核实情况等;不确认31户,申报金额为116975344.38元,不予确认的主要原因为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诉讼时效已过等。

三、重整模式

意向投资人对项目开展尽调后,可以根据项目情况和自身需求提出重整模式。

四、投资人条件

投资人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一) 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 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并且能提交真实、合法、有效的与本次招募投资所需资金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和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 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 有房地产破产重整、重组或不良资产投资经验和业绩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 必须具备与拟投资的项目相适应的建设、销售、运营能力,对项目后续开发建设的资金、施工、销售、物业管理的客观情况及难度均有明确的认知和准备。

(六)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以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招募,但须以一个整体投资人的身份参与本项目,联合体中至少有一个须符合以上条件。

五、提交基本资料

(一) 报名材料

对本次招募有意向的投资人可以与管理人联系,并于2022年11月28日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下列报名材料: 

1. 意向投资人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

2. 意向投资人主要业务发展情况和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包括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现金流量等);

3. 履约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资信证明、评级报告);

4. 所需附件及资料,具体包括: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同意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及投资的内部决议复印件;

(6) 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参选文件(一式三份),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参选文件,不得撤回。

对上述报名材料,企业应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自然人报名的应签署本人姓名。递交报名材料时,应将报名材料装订成册,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

(二) 尽调保证金的支付

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经管理人初审,符合资质条件的,管理人将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双方签订《尽调保密协议》,意向投资人支付尽调保证金50万元后,管理人配合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工作。

意向投资人应于签订《尽调保密协议》后三日内将尽调保证金汇入管理人账户。

账户名称:镇江建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官塘支行

银行账号:70310188000034285

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管理人要求补正仍未按时补正的,或签订《尽调保密协议》后未按时缴纳保证金的,视为不符合意向投资人条件。

六、遴选阶段

(一) 确认参与遴选

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有权决定是否进入下一阶段的竞标或遴选程序。决定参与的意向投资人在收到管理人通知入围下一步遴选的通知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承诺函,并交纳参选保证金300万元,保证金缴存管理人账户。未按时交足参选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选。

按时缴纳参选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为合格意向投资人,合格意向投资人方可参与重整投资人的确定及备选。

(二) 遴选阶段

管理人拟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的方式确定最终重整投资人,规则以管理人后续通知为准。

(三) 确定重整投资人

七、保证金要求

(一) 意向投资人对建民置业完成尽职调查后,如向管理人明确不再参与项目重整,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人退还尽调保证金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尽调保证金(包括相应活期存款利息),如意向投资人有意向参与遴选,尽调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遴选阶段的参选保证金。

(二) 对于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进入磋商谈判环节,或最终未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保证金将在管理人通知该企业(个人)发生上述情况后十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至付款账户(包括相应活期存款利息);对于最终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保证金将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后转为对建民置业的重整资金。如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后因投资人自身原因退出重整的,管理人有权罚没保证金,并重新招募投资人。

上述各项工作的确切实施时间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或再行调整。

八、尽职调查要求

(一) 报名截止日期前,意向投资人已报名成功并按照上述规定提交全部材料。

(二) 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报名材料后七日内与管理人沟通并签署《尽调保密协议》,对于从管理人处获得,但管理人和建民置业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信息,意向投资人应遵守保密义务,合理使用信息,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外,不得另作他用,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如违反保密义务,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并取消其参与重整投资的资格。

(三) 意向投资人满足上述两项要求后,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建民置业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建民置业及管理人将积极配合。尽职调查期间为20个工作日,自意向投资人签署《尽调保密协议》之日起算。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调查所需费用自行承担,并对尽调结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九、其他

(一) 意向投资人在签署《尽调保密协议》后,可实地查看现场,了解建民置业的资产情况,需要管理人配合的需提前3日通知。资产状况以现场实物以及政府相关部门批复、许可和确认的为准。

(二) 如出现影响重整的重大事项或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或撤回本此招募,不需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十、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森林

联系电话:13951281543

地址:镇江市京口区健康路1-1号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

特此公告



镇江建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